來不及告訴子女的話(告別遺囑)

來不及告訴子女的話(告別遺囑)

這是一位母親,生前書寫下來的告別遺囑(已來不及告訴子女的話):
(1).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平常就可以送我鮮花,而不是在靈堂上佈置的花海°
(2).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平常就可以常常坐下來陪我聊天,而不是在做七、或法會的時候,唸經祭拜°
(3).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平常就可以陪我吃飯,為我倒杯茶,而不是用祭品.拜飯和擲幣(杯)問候我吃飽了沒有?
(4).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可以常常擁抱我,而不是捧著我的靈位骨灰罈,才感受媽媽給你的溫暖和擁抱°
(5).如果可以,只要活著的時候,珍惜彼此家人相處的每一天和每個當下,這樣就夠了!

當孩子看到媽媽這些寫好,卻來不及傾吐心中的話時,如晴天霹靂、放聲大哭…久久不能自已,但一切都來不及了!

所謂:「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孝順不能等,愛要及時,有媽的孩子是個寶,要珍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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