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系統各機組發電量(單位 MW)
§ 裝置容量:通常以構成該機組之原動機或發電機之設計容量(名牌所列發定額容量)稱之(取用二者中較小者),如以系統而論,則為該系統所有發電廠裝置容量之和。唯,民營電廠依購售電合約,裝置容量以各機組之簽約容量計。
§淨發電量:發電廠發電機所產生之電能,電力系統上屬於公司發電廠之輸出電能。(廠毛發電量 – 廠內用電)
§淨發電量高於裝置容量之說明:
(1)因核能機組完成提升出力改善計畫,致實際發電能力超出原規劃裝置容量。
(2)部分火力機組因機組配件升級、環境溫度較低、機組效能測試等因素之影響,致使淨發電量可能高於裝置容量,惟大多屬短暫性現象,亦不影響台電與民營電廠之全年合約購電量。
(3)本公司所購入汽電共生係為餘電收購,有淨發電量貢獻,其中垃圾及沼氣計入裝置容量,其餘不計入本公司系統裝置容量。
§澎湖尖山:僅含澎湖本島尖山電廠。
§金門塔山:含大、小金門所有電廠。
§馬祖珠山:只含南竿、北竿及珠山等電廠。
§離島其他:含蘭嶼、綠島、小琉球、連江縣[馬祖]離島(東引、東莒、西莒)及澎湖縣離島(七美、望安、虎井,但不含吉貝、鳥嶼)等電廠。
※顯示之發電量為毛發電量。
§核能電廠全黑起動氣渦輪機,其淨尖峰能力15.5萬瓩,但其裝置容量不計入台電系統裝置容量,發電量計入燃油(輕油)發電。
北部小水力: 圓山、天埤、軟橋、石圳聯通管。
中部小水力: 后里、社寮、景山、北山、濁水、湖山、南岸二。
南部小水力: 六龜、竹門。
東部小水力: 銅門、龍溪、水簾、清水、清流、初英、榕樹、溪口、東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