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抄襲的歷史共業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去年的地方選舉,三大政黨都有候選人被控抄襲,但國民黨卻把抄襲操作成民進黨才有的問題。明年的大選尚未開跑,國民黨已經磨刀霍霍,想繼續拿抄襲鬥爭民進黨。
抄襲是台灣的歷史共業,背後有複雜的結構性因素。在這篇貼文,我要分析政壇盛行抄襲的原因,並提出解決之道。
#政壇抄襲是歷史共業
根據我手邊的資料,抄襲證據確鑿的政治人物,國民黨有九人,民進黨有六人,民眾黨有三人。這麼多的政治人物涉及抄襲,問題不限於個人操守,還包台灣社會的多個結構性問題。
(一)、崇尚學歷的選舉文化
早期的台灣選舉,候選人常是受過完整教育的地方仕紳。在教育不發達的年代,高學歷的候選人具有選票優勢。
選民的投票傾向引導政治人物的行為。如果學歷訴求可增加選票,政治人物會千方百計的洗學歷,提高當選的勝算,甚至到不擇手段的地步。
(二)、高教預算的兩難
過去,政治人物只能到國外洗學歷,因為國內大學的錄取門檻高。大約二十年前,國內大學開始推出所謂的「在職專班」,供社會人士攻讀碩士,並收取三倍大學部的學費。
短短幾年,全台超過百所大學推出在職碩士專班,就學人數接近五萬三千人。對在職專班的快速膨脹,教育部不以為意,甚至樂觀其成。
多年來,政府對高教的補貼跟不上大學生人數的膨脹。另一方面,教育部又採取低學費政策,照顧中低收入家庭的小孩。縱使在職專班有販賣學歷的嫌疑,卻解決了高教預算的兩難。
(三)、不當的教育法規
我們的大學法規定,碩士生要寫論文才能畢業。這是五十年前的規定。當時碩士生人數少,畢業後大都留校擔任教職。
依據大學法的規定,在職專班的碩士生也要寫論文。問題是,在職專班的學生人數遠超過教授的指導量能。若有學生論文抄襲,教授未必知道。就算教授知道,也只能放水。
教授放水學生抄襲,也有法規理由。教育部學位授予法規定,只要論文涉及抄襲,不管情節輕重,一律撤銷學位。因為懲罰過於嚴厲,教授不會舉發學生抄襲。
#抄襲不應成為政爭的工具
因為上述的結構性問題,論文抄襲可說是台灣學界的常態,目前被舉報的個案,只是冰山的一角而已。
既然抄襲是台灣的歷史共業,就不應成為政黨鬥爭的工具。可惜的是,這正是過去一年來的情形。
國民黨的政治人物患有嚴重雙重標準。王鴻薇與徐巧芯等人,用放大鏡檢視林智堅、鄭文燦、陳建仁等民進黨人物的論文,甚至還有烏龍爆料。
對柯志恩、許淑華、林杏兒等國民黨人物的抄襲,即便證據確鑿,王鴻薇與徐巧芯等人則完全略過,不置一詞。
民進黨則是自討苦吃,主動提供國民黨鬥爭題材。賴清德接任黨主席後,建立一套學術倫理機制,要求有意參選的黨員簽署一份無抄襲聲明。
抄襲是台灣學界普遍的現象,特別是在職專班的碩士生。民進黨的高道德標準,把抄襲的歷史共業攬到自己身上,也合理化了國民黨的雙重標準。
#解決歷史共業的方法
在西方國家,政治人物抄襲是死罪,被揭發後只有下台一途。抄襲也因此被稱為最大膽的公開欺騙,因為證據確鑿,而且永遠不會消失。
我相信台灣政壇還有許多抄襲的未爆彈,而且橫跨所有黨派。這些抄襲案必須解決,否則每到選舉就被惡質政客拿來操作,台灣政壇將永無寧日。
面對台灣學界的歷史共業,我建議以下的步驟拆解所有的抄襲未爆彈:
(一)、教育部提出大學法的修正案,廢除碩士學位的論文要求,特別是畢業生不會從事學術研究的在職碩士專班。訓練這類學生撰寫論文,根本就是教育資源的浪費。
(二)、教育部提出學位授予法的修正案,將論文抄襲分成「輕、中、重」三等級,分別處以「修改論文、重寫論文、撤銷學位」對應懲罰,類似「補考、重修、退學」。
(三)、教育部制定抄襲自首專法,凡在限定期間自首抄襲的畢業生,按照情節的輕重給予修改或重寫的機會。只有情節重大者,才會給予撤銷學位的懲罰。
為鼓勵涉嫌者自首,教育部將抄襲的舊論文列為密件,經過修改或重寫的論文也沒有任何標示。
以上的步驟可一次解決抄襲的歷史共業,還給學界與政界一個乾淨的環境。在自首寬限期過後,再有政治人物抄襲被逮,終身不得再參政。
#結論
抄襲盛行政壇,確實是國人的恥辱。我呼籲所有政黨共同協助學界自清,別再把抄襲當政治鬥爭工具,也不要利用抄襲抬高道德形象。我建議的三個步驟,可一勞永逸的解決抄襲的歷史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