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牌照稅常見有四種樣態,包含車輛因出國長期不用、老舊報廢、被偷、被扣押及賣掉但買受人拒不辦過戶手續
不再使用車輛申請停徵牌照稅方式
狀況 | 辦理程序 |
出國長期不用 | 辦理停駛登記,停用期間免繳稅 |
車輛老舊報廢 | 辦理報廢或註銷牌照的異動登記,當天起就可以不用繳稅 |
車子被偷或被 扣押 | 憑報案證明, 政府扣押文件,可辦理停駛或註銷牌照 |
車子轉賣但買寄存證信函給對方或登報催請,再辦車輛方不願過戶 | 拒不過戶註銷手續 |
(1)_使用牌照稅是按照『車輛車種』及『汽缸總排氣量』或 『馬達最大馬力』按日課徵,
若車輛閒置、長期不使用,應儘速到監理機關辦理相關登記,才能停徵牌照稅。
(2),車輛老舊報廢無法使用,也須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或註銷牌照的異動登記,當天起就可以不用繳稅,若廢棄車輛可交由經環境部認證補貼的回收機構代為處理,還有獎勵金可領。
(3),車子被偷或被扣押,稅務局說,車輛遺失一定要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憑警察機關報案證明直接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註銷牌照手續。
若被政府機關扣押時,則憑政府機關出具的相關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當年期使用牌照稅可按照實際使用日數計算,若已經繳納全年期稅額者,還可退還尚未使用期間的稅額。
(4)車子賣掉轉讓給買方,但對方不願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時,稅務局指出,此時最好趕快利用「存證信函」或「登報催請辦理」,再到監理機關辦理『車輛拒不過戶』註銷手續,才不用繼續繳牌照稅以及各項違規罰款。
如逾期未繳牌照稅又使用,包含行駛及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除補稅外,還會按應納稅額處一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