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期終止公告原始文件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期終止公告原始文件

民國80年(1991 年)4月30日,當時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依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第十項之規定,公告自同年5月1日起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同年5月1日,李登輝公告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但因國家尚未統一,原有憲法條文仍有窒礙難行之處。為因應國家統一前的憲政運作,制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明定兩岸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得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之,中共當局不被視為叛亂團體。~~~李登輝單方面結束中國內戰

只要中國內戰還沒有簽屬和平條約,正式結束內戰;真正和平不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