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侵害人權條文分析, 背後真相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侵害人權條文分析, 背後真相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侵害人權條文分析 ] 沈伯洋

這種偽裝成「改革」實則『擴權』的行為,與民意背道而馳,必將引起民意的反彈和人民的唾棄。

立法院會今(19)日審查國會擴權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並備詢,卓榮泰晚間在臉書透過短影片表示,立法院為自己創設權力侵犯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也侵犯國人的基本權利,這就是亂政。「立法院不是法院」、「立法委員不是執法人員更不是檢察官」。

卓榮泰指出,今天在經過立法院針對覆議案的詢答後,有一些想法必須再向國人報告。 他強調,總統可以在國會進行國情報告是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但這次的修正卻把它改為是總統的義務、又必須定期舉行,並且總統又要依序即時回答立委的詢問,就是所謂的「即問即答」,這就是違憲。

卓榮泰解釋,依照我國憲法規定,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行政院長接受立法委員的質詢,也就是說面對立法院的詢答是他的責任,是行政院院長必須面對的義務,但對總統並不適合採取這種方式,否則憲法的精神蕩然無存,會被嚴重的破壞,所以必須提出覆議。

卓榮泰認為,立法院為自己創設權力侵犯行政權、司法權、監察權,也侵犯國人的基本權利,這就是亂政。他必須提出覆議。若干立委都說這是立法委員的職權行使,與行政院無關,行政院怎麼可提出覆議?

卓榮泰指出,實際上我們詳閱新修正的若干條文規定,都載明了與「政府機關、政府人員、部隊、法人、團體及社會上有關係的人員」有直接的關係,不僅只要「一個人提案、五位立委連署,經過院會同意」,就可以將被質詢的政府人員或者一般民眾處以罰鍰,而且「行為態樣」沒有明確規範,也違反比例原則;所以這次的修法不僅僅是立法院內部的職權行使而已,而是關係到每一個國人都可能面臨的權利侵害。

卓榮泰強調,就算只有與0.1% 的人民有關,身為行政院院長也必須接住每一個人,為每一個中華民國國民的權利提出覆議。他誠懇希望立法院能夠有機會透過民主的程序跟討論,再次審慎的檢視每一條窒礙難行的條文,尊重憲法、嚴守五院體制,不破壞行政權及監察權,尊重司法權及每一位國家主人的基本權利

卓榮泰說,虛偽不實的陳述是每一位政治工作者的人格自殺,他與國人都不會容忍,但他也確信「立法院不是法院」、「立法委員不是執法人員更不是檢察官」,唯有堅定的捍衛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力分立,國家體制才能如常的運作,懇請立委明察並支持覆議案、共同維護憲政秩序。也謝謝國人同胞,為人民的基本權利、為國家的憲政體制,發揮正義、公理的力量,一起為覆議案加油。

. 卓榮泰:立法院為自己創設權力 這就是亂政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710585

.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437292856921781&t=10

卓榮泰: 行政院為什麼要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提出覆議?
今天在經過立法院針對覆議案的詢答之後,有些話我必須跟國人報告。
「哪怕只有0.1%的國人可能受到侵害,我也必須接住每一個人。」

覆議案被否決後會出現兩個空窗期,

一為法律生效後、憲法法庭裁判前,

第二為大法官暫時處分六個月失效後、釋憲還沒出爐,如此行政院將如何因應?

卓榮泰表示,社會都在看行政、立法兩院對憲法的認知、遵守,這時候不應該做太多爭議行為,否則會引起更大憲政紛爭,甚至引起人民更大反感,他認為兩院應有這樣的共識。

2024/06/21

法院議場投票結束,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領票113人,未領票0人,立委全員到齊。最終藍白合作下,國會改革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兩案均以藍白62票贏過綠51票,覆議案不通過。

引發此次覆議案的緣由是,國會改革法案中《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等條文,內容包含「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規定未來總統必須在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進行國情報告,針對立委提問報告內容,且必須即問即答,形同總統實質接受立院備詢。

其中,攸關「藐視國會罪」的條文規定,官員不得反質詢、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隱匿資訊、虛偽答復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若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5月28日三讀通過法案當天凌晨,行政院長卓榮泰隨即宣布政院將守護憲法、依據《增修條文》規定移請立法院覆議,總統賴清德也在5月29日表態力挺,「黨中央表示尊重、支持」,並感謝民進黨立委這段時間的辛苦。

立法院今(21)日針對覆議案表決,立委113席全員到齊,最終在藍白合作下,以62票贏過綠51票,覆議案不通過。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