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擴權,藐視國會的背後真相

國會擴權,藐視國會的背後真相

這幾天,很多藍白委員、名嘴,一直強調英美也有藐視國會罪跟聽證調查權。
但是藍白沒有告訴人民的,范雲來補足。
第一、藍白沒有告訴人民的是:
英國是內閣制,而其藐視國會,沒有罰則!
美國國會並不像台灣,沒有「質詢權」。它雖有藐視國會的罰則,必須交給檢調、法院決定,不是如同藍白版,由國會多數決定!
而根據美國國會統計,過去送出十件藐視國會罪,有八件被司法駁回。
第二、藍白沒有告訴人民的是:他們大幅擴張了「藐視國會」罪的定義。
不論英美,都沒有藍白法案中的「不得反質詢」、「不得隱匿資訊」以及「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
第三、藍白沒有告訴人民的是:美國國會有伴隨對議員的懲戒規定。
倫理委員會對行為不當的國會議員可以要求道歉、罰款、停權、甚至褫奪議員資格。
當藍白連一個英美德都有的反性騷自律條款,都不肯討論,跟我們說甚麼英美制度?
我要特別感謝,相信幸福不在彼岸的,十萬臺灣人民站出來。
他們提醒我們,幸福不在遙遠的青島,而在身旁的青鳥身上。
青鳥們加油,只要你們願意守護家園,我們就能一起守住屬於臺灣人民的民主、平安和幸福。

未來,公務員在立法院接受聽證或備詢時,若被認定有虛偽陳述,就能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藍白總是大言不慚的說,英美也有藐視國會罪跟聽證權,所以臺灣要跟上國際。
但是藍白沒有告訴人民,英國的藐視國會,並沒有罰則;美國雖然有罰則,但必須交給檢調、法院;
依今天稍早已通過的藍白拼裝車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只要經由國會自行決定,就能處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而且不論英美,都沒有包含藍白法案中的「不得反質詢」、「不得隱匿資訊」以及「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藍白不敢跟人民說的真相是,美國的藐視國會罪,伴隨對國會議員的許多倫理和懲戒規定,行為不當的國會議員可能被要求道歉、罰款、停權、甚至褫奪議員資格。
我們雖然暫時無法擋下藍白擴權,但相信真相只會越辯越明。

最新通過《刑法》增定第五張之一「藐視國會罪」,並新增第一百四十一條之一:「 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7989086

陸學者:台灣恐沒下次大選了 越往後台灣選擇餘地越小

2024在國民黨 夏立言與傅崑萁率領立法院立法委員,前往大陸與台辦處,主席王滬寧見面之後,接受指示,攻下立法院大位,與通過藐視國會法,佔領高處,控制全台灣行政單位,軍隊,司法,民間公司,全在他們掌握之中。不停從的直接在立法院主席裁定之後,罰鍰10萬元,或是直接送入監牢關一年。不得聘請律師。

祖籍台灣,嘴裡講台語或是客語的國民黨立法委員, 請問你們良心何在?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廣泛討論時表示,「國民黨胡言亂語,說國會改革他們做到了,他們講錯了,國會反改革他們做到了、毀憲亂政他們做到了,最離譜的是,傅崐萁大放厥詞說要救台灣,我看應該是解放台灣吧。」柯還說,習近平才是國民黨的背後靈,習近平還占據國民黨的心靈。

立法院長韓國瑜(左二)在一片混亂中敲槌,國會改革法案三讀通過 ↑

立法院昨天續審國會改革法案,處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剩餘十五條不予增訂條文。經過多日鏖戰,藍綠白立委昨一早略顯疲態,僅有零星衝突,未爆發激烈對抗,並在下午完成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三讀。

三讀條文增訂「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制度,總統除每年二月要赴立法院國情報告外,新任總統就職一個月內就要赴立院國情報告,而總統也應「依序即時回答」。

過去立委經常質疑官員「反質詢」,此次三讀條文也將「官員不得反質詢」入法:官員答復超過質詢範圍即為反質詢;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或其他藐視國會行為,違者處二萬元以上、廿萬元以下罰鍰。有關「行使人事同意權」,三讀條文增訂採記名投票,審查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

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入法
三讀條文也增訂「國會調查權、聽證權」運作方式,立院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在立法院會、委員會決議下,得分別設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立院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

為不讓國會調查權如同紙老虎,三讀條文也設有罰則:立法院要求調閱文件時,若拒絕、拖延或隱匿,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應邀出席聽證會者,若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將處一萬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出席聽證會的社會關係人員若虛偽陳述,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刑法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若在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虛偽陳述,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廿萬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