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旅遊局針對長輩參團有新規範了
[老年人出暫行規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行社老年旅遊服務規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一條:老年人指出行日年齡在60週歲以上(含本數)的旅遊者。
第二條:出行日年齡在60週歲以上(含本數)-69週歲的旅遊者,應與旅行社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責任書》應載明個人健康情泛、通信方式、緊急聯絡人信息,井由旅遊者簽署。
第三條:出行日年齡在70週歲以上(含本數) -75週歲的旅遊者,除按規則第二條簽訂
《安全責任書》,還需提供三級甲等醫院開具的3個月內的有效的健康證明或體檢報告。
第四條:出行日年齡在75歲以上的,除按規則第二條簽訂《安全責任書》,提供三級甲等醫院開具的了個月內的有效的健康證明或體檢報告,還需老年旅遊者成年直系家屬簽宇,且由成年家屬陪同,出行日年齡在80週歲以上(含本數),不准報名。
第五條:公司業務部、營業部、分公司負責人為規則責任人.如違反上述規則。
80 週歲以上 旅行社不允許接待了!
75-79週歲 家屬陪同+體檢證明!
70-75週歲 體檢證明+責任書!
60-69週歲 簽署安全責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