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 停車再開

路口 停車再開

高雄市三多路路口,停車再開,裝有科技執法照相,如果在[停] 標誌 路口前,車輛暫時停下,開方向燈,直接被科技執法開罰(113-02-01 開始正去取締)

沒有[停車再開],罰 1800 加上沒有打方向燈,罰 1200 , 總共 3000元

背後,科技執法的監視攝影機

汽車駕駛人行經設有停車再開的標誌,停 標誌
不依規定停讓,處新台幣600元以上 ,18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