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疫苗合約8大QA 完整一次看懶人包

高端疫苗合約8大QA 完整一次看懶人包

主旨: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17)日下午整理出八點說明,且高端公司因逾期交貨計罰之違約金共約1.97億元,疾管署無刻意包庇不罰之情事;同時更列出「英、美等七個國家地區共27個合約也都在EUA核准前簽署」,強調不是台灣獨有,也不是獨厚高端 。

[ 高端疫苗合約8大QA 完整一次看懶人包 ]
(一)、為何高端疫苗尚未通過EUA,即與疾管署完成議價與簽約?

● 疾管署說明,還原當時時空背景,新冠疫苗均在臨床試驗階段以「預採購合約」模式簽約,為因應緊急疫情需求,以預先保有所需之疫苗數量,等到廠商於取得專案核准製造許可後,才可儘速提供接種,此作法與國際相同,例如:英國採購BNT疫苗、美國採購Moderna疫苗、日本採購AZ疫苗等,皆係先簽訂採購合約,才取得EUA。故此作法國內外皆然,

當年5/28簽約對象共有高端及聯亞兩家進入第二期臨床試驗的廠商,聯亞因後續未取得EUA,於是疾管署依約與該公司解約,因此絕無獨厚高端,也無「先射箭再畫靶」。且依合約第七條,若EUA未通過則符合終止解除契約條件,更無須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都是為了確保國人最大利益之作法,所以各期付款都在此預採購精神下,分別以疫苗生產相關證明文件,備妥所需原料、物料、耗材及相關準備工作文件、驗收合格疫苗數量及完成配送總數量為條件。

(二)、為何高端疫苗通過EUA日期與採購合約要求通過EUA日期這麼接近?

疾管署說明,

高端公司在6/15就已提出EUA申請,歷經一個多月食藥署內部整體審查(由醫藥品查驗中心[CDE]執行)後,於7/18召開專家會議審查,審核過程均依法定程序辦理。

疾管署於一週後召開ACIP會議,依據食藥署EUA核准結果決議同意將高端納為公費疫苗,上述過程當時均即時於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與合約要求之7/31毫無關聯,請外界勿刻意影射。

(三)、為何EUA通過隔天即簽署保密合約?

疾管署說明,

2021/5/28本署與高端疫苗公司簽署之契約,內容參照行政院公共工程會的財物採購契約範本,但因該範本契約保密條款不足,未納入商業保密條款,因此議約過程中,雙方口頭約定應恪守保密義務。

2021/6/8高端公司以email提出,在採購議約及履約過程中,會提供許多原物料資訊,為避免原物料價格(涉及國外供應商機密資訊)外流,並參酌國際間COVID-19疫苗緊急採購狀況,各國政府與疫苗廠皆未對外揭露商業條款,希望增補保密條款。故雙方皆有保密責任;廠商方為主要資訊提供者,機關作為資訊接受方亦需承擔保密責任。雙方於7/19增補保密合約書,保密期限為自合約簽署日起滿5年後解除,與EUA通過日期毫無關聯。

●而疾管署與聯亞公司亦於7/22(EUA尚未完成審查)簽訂保密合約,顯示與疾管署簽署保密合約與EUA通過日期毫無關係,鄰近國家韓國亦有類似情形,該國於2022/1/12簽署Novavax疫苗採購合約(含保密條款),亦於同日取得EUA,故請外界勿惡意影射。

(四)、為何採購契約就訂定疫苗效期展延規定?

疾管署說明,

疾管署係依據當時廠商執行安定性試驗情形,預估初始核定效期僅有6個月,為避免效期過短致過期浪費,以及提升疫苗使用率,於契約中規定廠商交貨後必須依主管機關(食藥署)規定延長疫苗效期

●並於契約規格中第17點訂定相關罰則:「如廠商未依規定於疫苗屆效期前取得食藥署同意展延效期函,致疫苗效期不足,則按各期未展延效期部份,自報驗日期起算,疫苗剩餘可用期限不得低於6個月之不足天數所佔效期比例、數量及每劑單價計罰。」。

疫苗可依主管機關規定展延效期,無論各廠牌新冠疫苗(含AZ、BNT、Moderna等)均適用

(五)、為何高端疫苗採購價格高於預算所編列700元?

疾管署說明,

●2020年11月指揮中心對外說明預計疫苗採購經費115億元以採購1,500萬劑每劑700元估算,不含冷鏈運送及其他作業費用。當時尚在規劃採購初期,各項資訊均不明確,僅能以預估價格編列預算

2021年2月至5月間雙方進行議價,疾管署在過程中盡力維護採購方權益將單價從賣方最初報價 950元,協商至單劑量每劑881元、多劑量每劑810元,並於契約條件增列疫苗配送點須達200點,且廠商需負疫苗驗收至出貨前的全部保管責任,以及銷毀等其他作業支出

(六)、高端疫苗價格是否高於其他國際COVID-19疫苗?

疾管署說明,

●2021年採購國產COVID19疫苗時,國際疫苗獲准EUA者多為mRNA或腺病毒載體疫苗,與國內廠商所採的蛋白質次單元疫苗不同,並沒有同種類疫苗採購價可參考

又每種疫苗開發基礎不同,加以國際原物料成本受疫情影響,成本計價方式不同;且國際疫苗大量生產,國內疫苗廠產能規模小,故難以互相比較。實際上高端疫苗價格低於莫德納和BNT疫苗。

(七)、採購合約第8條保密條款註明「廠商未經機關書面同意,不得將契約內容洩漏」,打臉衛福部「公開須經高端同意」說法?

疾管署說明,

此為外界誤解,雙方均必須對契約內容予以保密,已明白載於7/19所增加簽訂的保密合約,保密合約第五條明定「任一方違反本協議書之約定或有因可歸責之事由,致使他方的機密資訊被洩露者,除該違約方負擔一切法律上責任之外,應另負損害賠償之責。」之相關罰則,並依第四條若要提前解除保密、公布合約,需雙方同意。

●疾管署重申,此作法係比照國際商業慣例各國政府與疫苗廠商簽訂疫苗採購契約時,均有簽訂保密條款,目的為明訂雙方之義務,使買賣雙方權益皆獲保障,亦為信用基礎。

(八)、高端多次延遲交貨,衛福部是否刻意包庇?

疾管署說明,

採購案皆依契約規定辦理,計罰每日逾期違約金(每逾1日,按該期未履約部分之總價千分之2計罰);另廠商逾期30日以上仍未能履約之計罰,為節省行政程序一併於111/3/24最末次驗收時,依契約規定計罰該部分之違約金。

高端公司因逾期交貨計罰之違約金共約1.97億元,疾管署均已於111年3月前按次核扣完成,絕無刻意包庇不罰之情事。

藍營質疑多處問題,認為高端是會議後拿到EUA(緊急使用授權)隔日才開始保密,應該連當時的審查資料也一併公開。對此,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今(17)日下午整理出八點說明,且高端公司因逾期交貨計罰之違約金共約1.97億元,疾管署無刻意包庇不罰之情事;同時更列出「英、美等七國共27個合約也都在EUA核准前簽署」,強調不是台灣獨有,也不是獨厚高端 。↓

各國採購新冠疫苗與EUA核准時間一覽 ↑

羅一鈞表示,有關昨(1/16)日公開高端COVID-19疫苗採購契約後,疾管署彙整出各界所提八點相關疑問如下,他並列出英、美等七個國家地區共27個合約,也都在EUA核准前簽署,表示「這在當時時空背景,是國內外都在做的事情」,強調不是台灣獨有,也不是獨厚高端 。

疾管署副署長 – 羅一鈞秉公處理, 沒有不可告人之處

(九)

高端合約被質疑EUA隔天重簽約,食藥署長吳秀梅表示是因應緊急公共衛生需求

https://health.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540861

疾病管制署昨天公布訂購國產高端疫苗合約,但又被國民黨立委抹黑為何在通過緊急使用授權(EUA)隔天就重新簽訂更嚴格的合約

因專家會議是衛福部內部會議,疾管署也派人出席,主要說明是否屬於藥事法第48條之2所謂的「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符合才會進行後續審查。

在7月18日邀請國內化學製造管制、藥學、毒理學、臨床醫學、公衛、法律及醫學倫理專家召開會議,討論高端疫苗專案製造申請案。經過1天充分的審查與討論,鑑於高端疫苗的中和抗體數據,已證明不劣於國人接種AZ疫苗的中和抗體結果,達成食藥署公告的「新冠疫苗專案製造或輸入技術性資料審查基準」要求,且安全性數據顯示無重大安全疑慮。

(十)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720147
高端疫苗外界質疑買貴 陳建仁:合理價格取得

700元額度僅是事先參考各方資訊,用作預算編列,政府談價時則盡量談低價格,用合理價格取得疫苗。
每劑疫苗價格惹議,陳建仁說,衛福部、疾管署都多次說明,700元額度僅是事先參考各方資訊,用作預算編列,全世界都是這樣做,而後續政府與疫苗研發公司議價時,也盡量調低相關的價格,先確保疫苗有效而且安全,然後以最合理的價格取得。

高技術水平的疫苗,確實在各國當中都有不同的價格,而高端價格雖然高於AZ,但AZ疫苗是以最低的價格供全球使用,莫德納、Novavax,還有BNT價格則都是遠高於高端。

(十一) 再怎麼野蠻 也要看懂高端疫苗合約

要看懂高端合約,政客停止打壓高端疫苗

親藍親中媒體與參選人,在最近的兩次選舉看準高端疫苗合約不能公佈,民眾搞不清楚狀況時,以混淆視聽的言詞攻擊,搶奪選舉紅利,博取聲量與揭弊先鋒的出風頭,企圖凸顯個人名聲。

無恥政客的抹黑與打壓,比病毒對台灣造成的傷害還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