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飛機攜帶鋰電池,行動電池,充電寶,筆記電腦注意事項

搭飛機攜帶鋰電池,行動電池,充電寶,筆記電腦注意事項

為防範使用鋰電池發生火災,民航局提醒民眾,攜帶鋰電池上機,務必注意以下幾點事項,以確保安全:

★購買時認明具有電池安全標章(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認證或經聯合國38.3測試通過)之鋰電池產品。

手機移動電源(充電寶)最好攜帶知名品牌,陳舊簡陋或無名品牌在安檢時,可能無法通過入關。
★使用前要詳閱產品說明書,並依照指示安全使用。
★完成充電時記得移除充電電源,避免過充導致危險,另亦避免睡覺時插上充電。
★使用時勿過度放電,以免造成危害。
★鋰電池產品嚴禁敲打、短路接線、摔碰及撞擊。
★攜帶時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造成短路。最好用絕緣的塑膠袋、紙袋將電池,或是電池原裝標準包裝包起來
★當鋰電池發生異常或外觀膨脹、破損或其他變化時,應加以更換。
★旅客於機上若發現鋰電池起火,請第一時間通知機上組員,以利第一時間執行滅火程序,以降低危害。

★移動電源,鋰電池,各類其他電池; 不應放置於托運行李之中,應放入隨身提袋提包,並接受上機前通關檢驗。

依據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空運協會對於組員及旅客可攜帶或託運上機危險物品之規定,鋰電池小於100瓦特小時可攜帶上機,大於100瓦特小時且小於160瓦特小時須經航空公司同意,數量限制為2個。


筆記電腦與電池↑ (LAPTOP, notebook)

在飛機場出境通關時,攜帶的「筆記電腦」與「行動電話」必須提包內拿出來展示,放在塑膠盆,提供直接通關掃描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