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 修訂

菸害防制法 修訂

「菸害防制法」已十三年未修,最新修正草案昨天出爐,修法有兩大重點:

一是跟進國際,將合法抽菸年齡提高至廿歲

另外新增「類菸品」入法,全面禁止電子煙等新興菸品登台。目前草案處於衛福部預告階段,衛福部國健署預估七月送入立法院,若順利通過,新法最快明年上路。

國健署長王英偉昨天表示,統計顯示,我國逾八成吸菸者的「第一支菸」在廿歲以前,美國於去年十二月立法通過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滿廿一歲,新加坡及泰國分別調高到廿一歲及廿歲,我也決定提高禁止吸菸年齡及購菸年齡至廿歲,避免青少年大腦受到尼古丁成癮影響。

為了避免加味菸成為青少年吸菸敲門磚,草案也明訂,未來菸品不得使用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的添加物。

去年起國際間發生多起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但是去年我國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已達百分之四點二,較前一年增幅超過五成。最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特別增列「類菸品」,明文禁止如電子煙及其他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使用及廣告,違者最高罰鍰金額增至五千萬元。

王英偉強調,「類菸品」定義新興菸品可以更有彈性,避免未來有新名稱產品上市,或業者改變目前通稱,如將電子煙改為其他名稱而規避法律,也不用每次都勞師動眾來修法。王英偉強調,符合類菸品定義產品,除原料特性外,還包括使人模仿菸品使用等特性。

但坊間也有新興菸品,以菸草或其他含尼古丁取代菸草天然植物為原料製成,例如加熱菸,並不符合上述「類菸品」的定義。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呂孟穎表示,業者可能透過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若經審查通過函釋為「特定菸品」,可得製造、輸入。這顯示加熱菸未來可望合法化。

為確保國人於室內公共場所能免於二手菸危害,「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刪除部分目前不受禁菸限制規定的場所,包括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後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視聽歌唱場所,並增訂酒吧、夜店未設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室內吸菸室者,為禁止吸菸場所。

2023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 , 未來禁菸場所將從高級中學以下與兒少教育場所,擴大到所有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以及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違規者可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菸防法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而所有菸品包裝警示圖文也將拉高到50%,並同步提高禁菸年齡為20歲、擴大禁菸場所。
新法上路後,室內外禁止吸菸之場所及相關管制措施,包含禁菸場所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若業者未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場所負責人將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而民眾於不得吸菸之場所吸菸,則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本次亦將未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的酒吧與夜店一併納入禁菸場所,以達有效管制公共室內場所之二手菸害,並使吸菸者與非吸菸者有效區隔,營造一個對大眾無菸害且相互尊重的消費和娛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