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

港版國安法

中國大陸21日突然公布,表示將在十三屆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提出「港版國安法」表決議程,而該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進行立法,中國政府此舉也使香港再現大規模抗議人潮,示威者擔憂此法將動搖一國兩制和港人自治,而此法也深受國際關注。

Q1:香港國安法具體內容是什麼?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22日針對香港國安法草案提出簡介,表示由於反中亂港和外部敵對勢力影響,基本法23條立法自2003年受挫以來,被有心人士刻意污名、妖魔化,有長期擱置的風險,因此有需要採有力措施,依法制止和懲治。

而王晨也提及「一國兩制」在香港實踐過程中遇到新挑戰,國家安全危險日漸突出,特別是反送中運動爆發以後,而香港國安法將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進行立法,其中包括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國家安全機關可依需要在香港設立、香港行政長官應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等規定。

香港國安法草案內容,如下:

(1).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維護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確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2).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3).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盡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4).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5).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旅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6).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得上述相關法律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7).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Q2:香港國安法制定時程,何時生效?
十三屆中國全國人大會議於22日開幕,總會期為7天,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港版國安法草案)」將於28日落幕當天投票表決,之後便會授權中國人大常委會開始立法工作,而中國人大常委會每2個月會舉行一次會議,正常情況下,預計最快將於8月通過並在當日宣布實行,且不需立法會議同意。

Q3:香港國安法與基本法的關係為何?為何會引發爭議?
香港國安法草案簡介所提及的「基本法第23條」為中國中央政府2002年要求港府所設立,內容提及國家安全、叛國、煽動叛亂等罪行,由於香港市民擔憂此法將危及民主自由,在2003年引發七一大遊行,最終港府只得暫停立法,至今未再提交該法案。

基本法第23條條文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

基本法第23條文中指出「香港應自行立法」為考量香港和中國不同的司法體制,但香港國安法為中國人大為香港所制定的法律。

草案第6條指出香港國安法將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據基本法第18條指出凡列於附件三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即可對附件三法律作出增減,且內容限於「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範圍的法律」。

該規定代表中國當局可透過人大常委會在徵詢港府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意見後,直接為香港強制立法,並直接施行生效。

香港民主派陣營認為此法剝奪香港的立法權和破壞一國兩制,而該法也比「逃犯條例」更加危及香港自治,加上此法賦予中國當局在港設立國家安全機構的權力,令港人擔憂加劇,而香港民主派也積極向國際聲援,不過此舉更加強中國當局推動香港國安法的心意。
Q4:香港國安法造成什麼影響?
國安法通過後,香港的言論自由、司法獨立都將受到影響,香港民主派人士擔心向國外聲援人士、港內示威民眾會被以「國家安全」理由而起訴,由中國當局機關進行處分,而香港社會也將可能出現另一波抗爭行動,而在抗爭行動持續的情況下,香港建制派政營的處境也將受衝擊,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中的表現可能不盡理想。

另外,香港的國際地位也將因國安法受影響,許多國家可能因香港民主自由發生變動,而取消相關優待,像是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曾暗示將取消香港的特殊經貿待遇,也就是香港將失去獨立關稅區,這會使得香港匯率、股市受到嚴重衝擊。

除此之外,外國資金、人才有可能也會逃離香港,使香港金融信用度降低,間接影響到中國經濟,因為人民幣境外交易需經由香港,一旦失去香港資金窗口,中國金融將受打擊。

台灣和香港之間的關係也會因香港國安法產生改變,若停止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香港將可能適用在兩岸關係條例,到時港人、港生、港資在台限制將會增多。

五. 各界的擔心、反應
美國:若通過的話美國將會提出制裁手段

香港國安法引起國際關注,其中美國白宮安全顧問羅伯特(Robert O’Brien)做出回應,表示美國反對中國當局擬定的香港國安法,若通過的話美國將會提出制裁手段,另外香港是否自治,也是美國考量是否繼續給予特殊優惠的重要關鍵。

英國:制定國安法 會破壞一國兩制原則

另外,英國政府則提出「英加澳聯合聲明」,表示三國對香港國安法的高度重視,強調「中英聯合聲明」使香港有高度自治權,香港法律須保障人身、集會、結社等自由和權利,而英加澳聯合聲明也指出在香港人民、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未直接參與的情況下,制定國安法,將會破壞一國兩制的原則。

總統蔡英文:若香港情勢轉變 港澳條例恐停止適用

而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則是回應表示會和香港人民站在一起,但若香港情勢轉變,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六十條將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這也將影響港人居留、旅行管制、香港資金入台等項目。

中共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下午3時舉行閉幕
2885人當中,贊成票有2878票,反對1票,棄權6票。大會宣布通過

由於國家的領導核心都不用帶口罩,而且坐在大會第一排,為了避免引發政治揣測,在表決階段的習近平也只淡淡地用食指按下歷史一票;身旁的國家總理李克強,也用中指決定了香港的命運。
將取消對香港的特殊優惠地位:美國認為中國強推的〈港版國安法〉已終結了一國兩制,因此在「一國一制」的狀態下,等同於「中國普通內地城」的香港,已不具資格享有對美的貿易、投資、簽證與獨立關稅特殊地位。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周二在Twitter上發文宣稱稱,港版國安法不是為破壞自由,而是為防止「港獨」和其他極端分裂運動。
王毅強調,決定通過之後,將啟動立法程序,這將使香港有更加完備的法律體系、更加穩定的社會秩序、更加良好的法治和營商環境,有利於維護「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有利於維護香港的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相信所有希望香港長治久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各界朋友們都會對此予以理解和支持。

陸委會強調,中共對香港事務的處理態度,不僅攸關港人福祉,更牽涉兩岸心理距離,以及亞太地區的繁榮穩定。其在港強推國安法、設立國安機構,背棄對香港「高度自治」、「50年不變」的承諾,印證「一國兩制」的虛偽本質,並非兩岸關係之福,也將動搖國際社會信心。

透過〈基本法18條〉附件三強行繞道的〈港版國安法〉,目前草案內容一共分為7條。它們分別為:

(1)決定闡明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常態性開場白。)

(2)決定闡明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意即:限制或禁止港人與外國NGO與政府的政治互動與交流。)

(3)決定明確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儘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意即:〈基本法23條〉還是要處理。)

(4)決定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意即:未來中國國安部門將在香港設立執法單位,但負責單位與具體權責、特別是否涉及執法權力還不詳。)
(5)決定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意即:特首要負責中國化教育,並主動鎮壓違反國安法的異議團體,對北京負責。)

(6)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意即:〈港版國安法〉將由中國單方面決定規則。)

(7)決定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上述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常態性結尾。)

〈港版國安法〉草案通過後,以美國為首的國際社會,很可能會對香港目前的特殊政經貿易地位,作出「降格」決定,甚至自此中斷對香港的轉口投資、香港也將自此淪為「一個普通的中國城市」。